华东政法大学招生简章招生对象报考我校插班生的考生须符合如下条件。
2.一年级所修课程考试成绩均须及格(课程成绩以首次考核成绩计算,无重修或补考记录),且报名和录取时大一平均绩点达到3.0及以上(以满绩点4.0为标准)。如满绩点为其他标准,绩点核算后须对应成绩≥80分。 3.高考成绩须不低于生源省份同科类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新疆、西藏地区不低于同科类第一批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4.上海市春季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如录取专业在秋季高考中安排招生计划,且此专业秋考录取最低分高于上海市特殊类型控制线,可报考我校插班生;如春考录取专业在秋考中未安排招生计划,则需所在院校在秋考录取批次中专业录取最低分均需高于上海市特殊类型控制线,可报考我校插班生。 5.无违纪违规记录,并经学籍所在院校同意。 按照上海市教委规定,每位考生只能报考1所学校。 招生计划
身体健康状态要求参照国家教育部、卫生部有关高校招生体检工作的指导意见执行,具体内容可登录我校本科招生网站查询。 录取规则(一)录取规则 学校根据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结合各专业招生计划数,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进行专业录取。对最低录取分数线上的同分考生,按照大学语文、大学英语成绩依次进行比较。 在专业录取过程中,学校将根据专业录取情况以及考生所填写的“是否愿意调剂”情况,做相应的调剂录取,不再与考生联络。 (二)录取程序 1.公示:拟录取名单在学校本科招生网进行公示。 2.录取:拟录取考生务必于9月将本人大一学年就读所有课程的成绩单的原件(需学籍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及《2025年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录取新生名册》(须加盖学校招生部门或档案馆公章)提交我校招生办,经招生办审核通过的考生,将发放华东政法大学录取通知书。凡成绩单中有不及格科目、成绩绩点未达到我校规定要求或发现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学生将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插班生正式录取名单由我校报上海市教委审批,按“插班生”途径升入我校相关专业就读。 报名方法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5月8日—5月12日 报名方法:考生登录上海市高校插班生统一报名平台cbs.fudan.edu.cn,办理报名手续,并上传材料,所有上传材料务必真实完整并确保清晰可辨,如因上传材料不符合要求而影响资格审查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上传证明材料如下: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 2.报名表(须本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院系盖章无效); 3.本人一年级所修课程成绩单原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院系盖章无效); 4.所在学校出具的《2025年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录取新生名册》(须加盖学校招生部门或档案馆公章。院系盖章无效); 5.所在学校出具的满绩点证明;若所在学校成绩结果状况呈现的是等第而不是绩点,也需所在学校说明个人绩点情况或等第核算后对应成绩≥80分的证明。若满绩点为4.0以外的其他标准,同时须说明绩点核算后对应成绩≥80分的绩点分数(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院系盖章无效)。 我校将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报名且报名材料符合要求的考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方可参加考试。 考生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并关注资格审核结果(学校不再单独通知)。审核通过的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报名平台打印准考证。 考试当日,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二者缺一不可。 其他须知学费标准:每生每学年6500元(沪发改价调[2023]21号); 住宿费标准:1200元/人/学年(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 资助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上海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设立了综合奖和各类单项奖等学年奖学金以及30余个社会奖助学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